全国两会各种提案涉及方方面面的事项,但我们注意到,在许多全国政协文艺界委员的提案中,反复提到了“乡村”这个词,出现频率之高足以说明,大家都在关注着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为继续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探索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破解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充分、不协调、不均衡等问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最大的难点。而艺术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不仅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也为未来文化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助推乡村富裕,赋能乡村振兴,让我们一起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
许江(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协副主席、中国油画学会会长、浙江省文联主席)
美丽乡村建设三点意见建议:
一是聚焦规划政策,加大艺术乡建工作的统筹和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关于艺术实践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突出以“人”为核心的建设理念,构建由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乡镇(村)等多部门、跨区域、上下协同联动管理体制机制,共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充分利用艺术类院校在理论研究与设计方面的专业和创新能力,加大对院校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基地、智库、实验室等平台的政策倾斜和经费投入,加强理论和实践成果的储备。根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谋划建设一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示范村,政府搭建合作平台,加强村与村之间联系,形成辐射效应,成立帮扶、合作等专项基金,美丽乡村效应扩大化,带动周边区域共同发展,形成示范区。
二是聚焦新教育改革,加快艺术类院校创新办学体系建设。加强学科融合发展,开创艺建课程,让学生到乡村一线去体验学习。发挥艺术类院校在文艺人才培养、艺术理论研究、文创设计智造、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建设等方面的人才与学科优势,多学科交叉融合,开发兼具时代性、实效性和实用性的艺建类课程体系,设置乡土学院基地,让学生们走进乡村一线,打造新型教育服务综合体系,培育一批建设美丽乡村的艺术类专业人才队伍。加大开展社会实践力度。开展师生下乡实践活动,让艺术教育在新时代发展成为一种联通社会、深入乡土的“有为之学”,真正地把大学里的学科知识与社会知识融会贯通,把最具艺术学科特色的深入生活的下乡传统,转换成为社会感知与乡土重建的行动。
三是聚焦社会效应,加强美丽乡村共建共享共治发展理念。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对村民进行引导和培训,从改变村民生活的细节入手,贴近村民,减少距离感和身份感,鼓励村民在劳动技能基础之上创新。打造“艺术范”的农村工匠队伍、系列反映乡村共同富裕的艺术成果,激发村民艺术创作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建设主体自我发展、自我建设的意识和能力。带动村民从乡村建设的旁观者变为建设者。寻求企业入驻开发新生态产业。推动乡村本地资源与艺术融合,催生独特的新产业新业态,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与文旅等相关企业开展合作,为企业提供劳动力、文化资源和市场空间,实现城乡融合与协同发展,形成“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市场参与——引入资源、村民创业——创新业态”的新型合作模式,构建乡村产业发展的轻资产模式。引导公众参与。引导社会文艺力量和艺术家参与乡村建设,让当地手艺人有展示手艺的机会,唤醒公众对乡村文化的重新认识,形成良性循环,共享艺术魅力和艺术收益。
王珂(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美协中国画艺委会委员、中国美协国家重大题材美术创作艺委会委员)
以助力新时代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为着力点,强化文化艺术服务基层功能。
一是完善各级文艺机构团体到边疆民族地区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以“党支部结对”形式,同时拨付一定资金支持,建立文化艺术采风实践基地,加强国家级、省(自治区)级、市级文化艺术机构团体深入广大边疆民族乡村地区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服务。以“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踏实作风,加强高质量、多形式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强化服务功能的持续性,不断提升广大边疆民族地区群众对形式多样、内容精彩的文化艺术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二是以“专业帮扶”形式,加强边疆民族地区特别是农区和牧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的文化艺术专业指导工作,帮助提炼发展当地诗歌、绘画、音乐、舞蹈、戏曲、手工等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和风土人情典型,挖掘和培养当地文化艺术人才,协助丰富文化艺术形式和内涵,帮助当地文化艺术活动向更高一级舞台呈现,进一步促进边境民族地区文化艺术与城市和内地文化艺术建立更紧密的交往交流交融关系,助力区域乡村文化振兴,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是以“基层党支部结对共建”形式,加强国家级、省(自治区)级、市级文化艺术团体机构党组织与边境民族乡村基层党组织的沟通组织协调作用,“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助力当地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充分发挥优秀文化艺术团体和文化艺术名人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通过富有当地风土人情的文艺作品宣传、网络平台推广报道等渠道,为当地优势文旅资源宣传造势,指导塑造文旅资源形象品牌,扩大优势资源知名度,推动形成产业效能,切实提高当地经济收入。
王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书协副主席、锦州市文联副主席)
关于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取得新进展的提案。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乡村振兴局要在政策方面全心地支持。特别是土地资源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改革利用等方面,要结合乡村规划,因地制宜,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与特色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丰富集体经济模式,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
丰富集体经济模式,通过土地整合、基础设施完善、文化特色呈现、农民就业、农民参股等方式,改造提升村落,支持培育更多的经营主体,引导村集体、农民、返乡人员、企业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丰富“旅游+”和“三变”改革模式,让农民在找到产业转型支撑的同时,将其生活资源转化为生产资源。制定政策,吸引有生力量返乡,培育乡土人才,提升农民建设家乡的意愿和能力。
三、吸引社会资源和资本注入乡村文化振兴
建立多方参与机制,包括政府投入、社会捐赠资助、农民参股、专项资金运作等,使各方各有所得,共同参与乡村文化振兴。通过政策激励、税收调节等手段,大力鼓励社会力量助力乡村,吸引社会资源和资本注入。
孔维克(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画院院长、山东画院院长、山东省中国画学会会长)
创新乡贤文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一、保护、传承古代乡贤文化资源
保护与传承乡贤文化资源,发挥历代乡贤的示范作用,应当成为激励引导新乡贤回乡创业、提升乡贤文化感召力的重要抓手。首先,是保护乡贤文化遗产。其次,成立乡贤文化研究会,举办相关学术会议。第三,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弘扬地、市的历史文化。
二、鼓励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
借鉴苏南、浙东、闽南等地创新乡贤文化的做法,成立乡贤理事会等乡贤组织,以乡愁牵动乡贤,鼓励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呼唤乡贤回乡投资、创业。首先,为乡贤返乡创业在政策、资金、技术、税收、信息等方面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其次,做好新乡贤的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第三,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乡贤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民间组织,将游离于体制外的新乡贤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队伍之中。第四,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宣传先进乡贤及乡贤组织奉献家乡的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引导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
首先, 要积极鼓励有经营头脑、社会声望的新乡贤参与基层治理。鼓励有意愿的乡贤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选拔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其次,引导新乡贤参与乡村公益事业。成立乡贤慈善基金会,引导“富乡贤”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农村弱势群体。第三,探索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评价机制。以村民为主体,定期监督评价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实际效果,激发村民共同参与乡村治理的热情。
董希源(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美协副主席、福建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
鼓励和支持艺术家发挥作用,切实以文化艺术助力乡村振兴。
一、由中国文联、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牵头,建立“一对一”服务体系,即一位著名艺术家及其团队或一艺术团体艺术教育单位认领一个村庄,带领村庄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深入挖掘当地乡土的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历史文化遗存,提升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助力经济发展和百姓致富。
二、由国家乡村振兴局牵头,联合其他部委、团体及相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乡村美育工作进行梳理,并出台相关办法,以不同标准予以乡村美育工作分类、评级,以此鼓励乡村挖掘乡土文化、发展艺术产业、建设美丽乡村的同时,助推经济振兴、提升乡村文明。
三、由中国文联牵头建立固定机制,在乡村设立艺术创作实践基地,定期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乡村采风、创作,并与乡土艺术家进行交流合作,带动乡土文化艺术的复兴和保护,为乡村振兴工作助力。
四、由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文联、艺术院校联合培养乡村艺术人才,以更好地传承乡土民间文化艺术,并实现文旅产业的更好结合,赋能乡村振兴。